关于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4月28日-5月4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场所安全。以实验实训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危险废物处置、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等方面的管理,以及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等。牵头部门:教务处
(二)学生宿舍安全。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内用电安全,违章电器、私拉乱接现象、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售卖食品、养宠物以及排查学生矛盾纠纷等。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三)生活保障安全。重点检查学校用电设施设备运行,食品安全情况等。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四)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情况等。牵头部门:保卫处
三、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
4月28日-4月30日: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所辖区域和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细致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填写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账报送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办公室)。
(二)交叉抽查
5月1日-5月2日:各牵头部门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交叉抽查(填写安全检查表报送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办公室)。
(三)学校督查
5月3日- 5月4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办公室会同纪委办公室,对各单位部门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三、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彻底,不留死角”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确保校园绝对安全。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